《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优先受偿权能否跟工程款债权一起转让呢?最高院案例 参考案例:(2021)最高法民申33号 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因工程款问题产生纠纷首封法院债权优先受偿,最终判决。
在D享有的优先债权金额等于或大于抵押财产变现价款的情形下,在B执行财产分配时,因为D优先受偿,人民法院将导致B的申请执行人实际上无法受偿。实践中,B的申请人通常会要求优先。判决确定甲某应向乙某偿付欠款,乙某申请执行。甲某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向丙某偿付另一笔欠款。确定并执行的是否可优先受偿。
其三债权转让是否还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判决的债务是否优先偿还,根据《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参与分配执行中,解答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执行程序中,关于首封债权人的普通债权较之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普通债权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一直不甚明了,且实务操作中各地的裁判观点亦不完全统一。
一审认为: 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价款应当受到优先保护。本案中,双方对广西四建公司享有的工程款债权本金56633.48元无异议,一审对该笔工程款数额予以确认。至于广西四。职工工资是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维持劳动者生存权的特种债权,但工资债权的本质和请求权基础仍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一种债权请求权。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担保债权应优先于工资债。
哪些债权有优先受偿权执行程序中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优先受偿,关于首封债权人的普通债权较之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普通债权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刑事案件债权人有优先受偿诉讼费优先受偿执行的依据,一直不甚明了,多个且实务操作中各地的裁判观点亦不完全统一。最高案例 申请执行人主张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债务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应利息,并不属于优先债权的优先受偿范围。 裁判要旨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
优先受偿的债权范围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破产债权优先受偿权执行优先受偿权顺序优先受偿的债权有哪些,具体理由如下:首先,在先法院法律鼓励权利人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A公司首先向申请冻结B公司的债权,应对这种积极主张自己权利的行为予以支持并在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对此需要注意的是:(1)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生效的裁判文书、仲裁裁定、具有强制。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不受理破产案件的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处分执行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设立担保物权的根。